國家鼓勵從事生產、加工出口食品的企業(以下簡稱企業)建立并實施HACCP食品安全保證管理體系。列入《出口食品衛生注冊需要評審HACCP管理體系的產品目錄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的企業,必須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保證管理體系。企業應當在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基礎上,建立HACCP食品安全保證管理體系。
企業HACCP食品安全保證管理體系建立和運行的基本要求如下:
一、企業必須建立和實施衛生標準操作程序,達到以下衛生要求
㈠接觸食品(包括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)或與食品有接觸的物品的水和冰應當符合安全、衛生要求;
㈡接觸食品的器具、手套和內外包裝材料等必須清潔、衛生和安全;
㈢確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;
㈣保證操作人員手的清洗消毒,保持洗手間設施的清潔;
㈤防止潤滑劑、燃料、清洗消毒用品、冷凝水及其它化學、物理和生物等污染物對食品造成安全危害;
㈥正確標注、存放和使用各類有毒化學物質;
㈦保證與食品接觸的員工的身體健康和衛生;
㈧清除和預防鼠害、蟲害。
二、建立HACCP食品安全保證管理體系應當符合HACCP原理的基本要求:
㈠進行危害分析,提出預防措施;
㈡確定關鍵控制點(CCPs);
㈢確定關鍵限值;
㈣建立監控程序;
㈤建立糾偏行動計劃;
㈥建立記錄保持程序;
㈦建立驗證程序。
三、企業實施HACCP食品安全保證管理體系時,必須由本企業接受過HACCP培訓或者其工作能力等效于經過HACCP食品安全保證管理體系培訓的人員承擔相應工作。
四、企業負有執行職責的最高管理者負責批準HACCP認證計劃
HACCP食品安全保證管理體系的運行必須有效保證食品符合安全衛生要求。企業在執行中應當定期或者根據需要及時對HACCP食品安全保證管理體系計劃進行內部審核和調整。